铜川市公安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动态 / 工作动态

陕西省公安厅发布“三个规定”宣传海报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6-15 10:0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三个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和律师等有关人员接触交往,铺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高压线”。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肯定“三个规定”举措,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为推动“三个规定”在全省公安系统走深走实,遏制执法办案中托关系、打招呼、走后门等现象,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近日省公安厅组织开展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倡议活动。6月11日,省公安厅发布“三个规定”宣传海报,通过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切实让“三个规定”厚植入心,成为队伍的“净化器”、民警的“护身符”,以此警示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转化为全省公安民警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网络编辑:黄永婧
信息审核:袁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