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黄标车辆及老旧车辆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将符合以下条件的淘汰车辆,予以通告。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各类汽车。
2、2000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属黄标车)。
3、2001年10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属黄标车)。
4、2003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属黄标车)。
5、2008年8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属黄标车)。
6、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汽车(属老旧车)。
7、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2012年12月31日以后外地转入车辆(属老旧车)。
8、2004年7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汽车(属老旧车)。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车辆,在本年度按以上8条顺序及注册年月顺序依次统计进行淘汰。
特此通告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