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安铁路公安局管辖的旅馆业治安管理
移交铜川市公安局管辖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旅业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全面提升旅馆业阵地管控能力,切实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根据《陕西省公安厅关于西安铁路公安局管辖的旅馆业治安管理职能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对西安铁路公安局移交的旅馆业进行接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路公安局移交的旅馆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旅馆业所在辖区的分县局接管,具体管理职责仍按照分县局治安大队审批,派出所进行日常管理等制度执行。
二、各分县局对铁路公安局移交旅馆业的各类信息、档案资料要妥善保管,及时登记造册;对于资料不齐全的,要通知旅馆业负责人按照要求尽快完善,并及时上报。
三、各分县局对铁路公安局移交的旅馆业,要督促其及时与当地电信运营商联系,尽快将旅馆业信息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运行使用。
四、对于西安铁路公安局铜川派出所已经移交的五家旅馆,王益分局要认真审核其审批资料,对于审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同时督促五家旅馆于8月5日前将旅馆业信息系统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五、市局110指挥中心对于在已经移交的五家旅馆(名单见附件)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报警,要按照管辖区域指派接处警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