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科技局(市外专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9-14 09:4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5年8月29日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doc


网络编辑:kjj
信息审核:陈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