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劳动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局、团委、妇联,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陕西省内各中心支行、杨凌支行、陕西省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属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38号)精神,我省决定组织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将该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市(区)请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本地实施方案,并于10月26日前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doc
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 人行西安分行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工商局 省知识产权局 省中小企业促进局 团省委 省妇联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