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坚持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行系统安排,通过一系列新举措和新要求,最大限度激发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巨大潜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探索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用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政策,建设统一、开放、高效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壮大“三项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探索“先投后股”模式,优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深化科技人才综合改革。实施重大人才计划和重点领域人才专项行动,推广“校招共用”模式,拓展头部科技企业和研究院对接的创新联合培养方式,探索高水平科学家联合卓越工程师工作模式,完善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加强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数字技能型人才的培育,加快培养引用高层次人才,组建创新团队,壮大高技能人才和工匠队伍,提升人才引进与产业发展匹配度,实现创新要素的高质量集聚。
完善人才奖评机制,调动科技人才创新主动性。建立以贡献为导向、以能力为依据、以实绩为标准、以公平为原则的人才评价体系,提高科技人才待遇;突出对创新成果和社会效益的评价,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各类评估和检查活动,优化科研人员研究环境,在“挑大梁”“减考核”“保时间”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记者 陈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