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社局、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新区人社局、科技局,市级各相关部门、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当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评审专业
技术转移研究、技术推广、运营孵化、科技咨询、科技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职,作风端正。任职以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2.申报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二)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技术转移转化岗位见习1年满期,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两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经历,从事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满四年。
(三)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人员应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转移转化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科技成果转化一般性技术需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向用人单位提交申报资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各级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并签字盖章。
申报材料必须由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人社(职改)部门、单位集中一次性报送至市科技局,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市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无主管部门的,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直接报送;区县企事业单位由区县职改办统一报送,非公有制企业由所在地职改部门统一报送。
五、报送材料内容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年度考核表,企业人员提供个人聘任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评审材料目录》(附件1)按实际内容填写好后,粘贴在报送材料袋正面。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5)一式6份,统一用A3纸竖版打印。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或聘任文件)、任现职期间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继续教育网打印的相关学时证明,单位盖章。
(七)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总结1份(主要反映本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取得的技术成绩以及对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见解和想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所在单位要对总结中所述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八)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提供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
(九)《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
(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2)一份、《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附件3)一份,必须有本人签字、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十一)本人近期蓝底二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建议626像素(高)x413像素(宽),图片要小于10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十二)复印件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装订成册,顺序如下:①目录;②任职资格证书;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④聘任证书或文件;⑤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⑥身份证;⑦获奖证书;⑧专业技术工作总结;⑨其他。
六、有关说明
(一)各推荐单位、主管部门报送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职称评审委托函”,区县单位由区县人社局(职改办)出具,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出具。初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主送为市科技局,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二)各基层单位在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示结果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三)各种表格可手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内容详实;材料打印时,请完全按照原表格格式正反面打印和装订;推荐单位须对申报内容认真核实,并盖章确认。
(四)所有原件在审核确认后,当即退回,不予保留。
(五)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六)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人事人才板块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栏目查询(http://1.85.55.147:9011/zscxpt/login_zjc.jsp?f1ag=fa1se)”进行查询打印。
七、报送时间地点
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地点:铜川市科学技术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907室)
联系人:王弋丹 联系电话:0919-3162198
附件:1.评审材料目录
2.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3.职称申报公开监督卡
4.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6日
点击下载:附件1-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