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业导师在创业孵化过程中的智力支撑作用,赋能新质生产力,根据《铜川市科技创业导师暂行管理办法》,市科技局面向全社会开展科技创业导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业导师基本条件
(一)有乐于奉献的服务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科技创业服务公益事业。乐于帮助创业企业和团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自愿为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二)有较强的服务能力。熟悉国家及地方科技创新创业,尤其是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对科技创业载体、企业的发展规律及孵化模式有深入的研究,对创业孵化促进“四链”协同、支撑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有深刻的感悟和认识。
(三)有一定的服务资源。有资金、人才、技术、市场、产业等方面的产业链和服务链资源,积极为创业企业进行资源对接和市场拓展,帮助创业者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利用自己的成功经验、专业特长、特色资源反哺行业和社会。
二、科技创业导师人选范围
(一)科技创业人才。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已毕业的、经营成功的创业团队成员;具有创业成功经验的海外归国人员,外籍专家等;拥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企业负责人。
(二)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具有科技成果转化实践能力的学科带头人、研发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等。
(三)科技金融人才。包括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创业投资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私募股权基金、众筹融资平台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四)科技中介人才。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咨询服务等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从事创业孵化、科技推广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相关实践经验的工作者。
(六)我市入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人员、省市级“科学家+工程师”队伍科学家队伍成员和首席工程师、“科技副总”是创业导师的当然人选。
三、征集导师的主要程序
(一)推荐。各区县园区科技职能负责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孵化载体,金融、投资、法律等机构为组织推荐主体。
(二)自荐。无依托单位的自然人可自荐报名。
(三)入库。市科技局对候选入库导师进行形式审查,确定人选后经公示正式选聘。
四、入库导师的工作重点
(一)项目论证,参与学员创业项目的评审及论证。
(二)创业讲座,开展创业讲座、咨询活动。
(三)创业培训,为学员提供法律、财务、人力资源、营销、技术及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培训服务。
(四)结对帮扶,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为学员提供一对一、一对多的导师帮扶及跟踪指导。
(五)咨询诊断,为学员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手续办理、企业经营运作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六)媒体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对创新创业政策进行宣传。
(七)政策调研,了解学员创业现状,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五、入库导师权益
(一)定期开展创业导师评价,对积极提供创业辅导且服务成效较好的,优先给予市级科技项目支持、人才推荐。
(二)优先邀请入库导师参与各类创业项目辅导活动,为孵化载体和企业提供深层次服务。
(三)对入库导师辅导创业者的突出案例,将通过公开网络、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六、组织推荐
科技创业导师队伍采取共建共享的方式,以实现创业智力资源的充分使用。
请各有关单位,高校院所,社会机构积极组织,择优推荐。填写科技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将相关资料扫描电子版1份报送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
联系人:王弋丹 电话:13152426397 0919-3162198
邮 箱:kjjyinzhike@163.com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