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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果产业科 发布时间:2025-04-03 11: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王益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创新平台在企业、科研院所技术研发创新中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根据《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需求,研发活动活跃,有一定数量较高水平的科技研发与设计人员组成的技术开发团队和能够承担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人员。

(二)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每年投入不得少于总投入的50%,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2%以上,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要高于相关规定,能够成为技术创新中心投入的主体。

(三)具备技术创新中心试验设备和基础设施,能够为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科研占用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

(四)具备承担综合性科技研发试验任务的能力,其科技研发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的竞争力,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二)申报单位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须提交正式推荐函;

(三)申报单位须提交《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附件2),并参考《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提交实施方案(附件3);

(四)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格式打印装订成册(胶装),一式六份(盖章齐全),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项目要求提交《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附件2)、《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证明,表格请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二)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统筹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行文推荐。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产业科,电子版发送至:873712207@qq.com。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延鹏          电话:0919-3183065

附件: 1.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docx

      2.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申请表.docx

      3.铜川市技术创新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docx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日


网络编辑:王荣君
信息审核: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