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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服务的通知

来源:成果产业科 发布时间:2022-04-27 14:4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新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的规范管理,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现代化创新体系建设,营造依法依规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的社会科技服务市场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自律

科技服务机构是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服务、创新决策和科技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以支撑和促进创新活动的机构,应弘扬诚信执业、服务社会的理念,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履行执业准则,充分认识开展科技服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身社会责任感,发挥在科技企业的服务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规范服务

科技服务机构人员要强化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应与服务对象签订协议书,明确服务的事项、收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应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科技服务活动,规范执业行为,提升科技服务质量。

、实施监督惩戒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科技监督管理及强化国家科技保密政策法规政策的宣贯,使科技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社会单位和公众充分知晓有关内容和管理要求。要引导社会单位积极监督科技服务机构的执业活动,形成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强化信用监管,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行政主管部门对其依法查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列入失信行为记录。

联系人:郑佳敏

联系电话:0919-3183065


铜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27日


网络编辑:李雯
信息审核:田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