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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及乡村高级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6-27 18:1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社局、教体局,新区人社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5〕132号)和《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及乡村高级教师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高级教师评审范围和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在职在岗教师。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乡村高级教师考核认定范围和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县城以外的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在职在岗并领取乡镇工作补贴或乡村生活补贴的公办教师。乡村民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可参照执行。调入我市县域内乡镇及以下乡村中小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不在申报乡村教师考核认定范围。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列入申报乡村教师考核认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3.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当年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

5.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6.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坚持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年均培训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完成少先队专业培训不少于24学时。

6.陕西省“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入选教师在业绩成果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身心健康。

(二)岗位要求

申报职称要求人岗一致,借调人员借调超过6个月的,不得申报;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不得申报。

(三)业务条件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5年职称评审继续遵循2024年业务调整条件:一是严格界定评价标准中“公开课”的内容。对“公开课”统一界定为:由校、区/县、市、省四级教研部门组织的,通过师生的课堂活动来展示教法与学法、策略和技巧的教学研究活动,如研讨课、示范课、观摩课、网络平台直(录)播课等,不包含微课、赛教课。二是适当调整高级教师评审业绩条件。(1)将一线教师原来的“⑥培养、指导2名以上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使其在本学科教学方面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纳入可选项内,不再作为必须项条件,一线教师申报高级教师的必须项条件由原来6项调整为5项。(2)将教科研机构教师原来的“⑥培养和指导本学科教师5名(3名)以上,并使其在本学科教学方面获得县(区)级以上奖励”纳入可选项内,不再作为必须项条件,教科研机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的必须项条件由原来6项调整为5项。

在此基础上,2025年继续对高级教师相关业绩条件进行调整。1.将一线教师申报高级教师“⑦获得市级以上1项或者县(区)级2项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教科研机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⑧获得市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1项以上”、校级领导申报高级教师“⑦获得市级以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政府奖励或称号1项以上”,从评审可选条件调整为评审加分项。

政策调整后,一线教师、教科研机构教师和校级领导申报高级教师的条件由2024年的“5+2”调整为2025年的“5+1”,即必须条件5项,可选条件1项。

除调整内容外,高级教师评审其余业务条件按照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教育局《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铜人社发〔2024〕33号)中规定的评价标准执行。乡村高级教师考核认定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5号)中规定的评价标准执行。

从小学调入中学任教的教师,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晋升上一级职称时,需在中学任教满2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评审考核认定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5年7月5日前完成)

各区县人社、教育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转发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

申报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在个人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聘任现有职称后获得),由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经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申报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评审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区县人社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汇总辖区内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并将结果上传;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

各区县及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审核汇总结束后,应出具区县职改部门或本单位的委托评审函或考核认定意见,并通过系统导出《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文件上传至高级教师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省人社厅的授权,市职改办会同市教育局,指导区县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进行逐级申报。评审及考核认定初步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分别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及考核认定结果需报省人社厅审批备案。

四、有关情况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确认按照我市对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

(二)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严格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学术不端、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规范学科设置。按照规定,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学科定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等)、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四)评审政策倾斜。落实中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有关要求,对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相关规定的申报人员,予以政策倾斜。同时,将城镇中小学教师具有农村任教1年或薄弱校任教3年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的必要条件。

(五)职称评审方式。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电子化评审,请参评人员、用人单位和各区县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http://1.85.55.147:7221/zcsb),并同步报送纸质版评审材料。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按省上要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成绩一般等次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10%,调整为不低于15%。符合免测试答辩条件的人员,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申请表》(附件1),直接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的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要对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逐一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用人单位按要求公示,并对初评结果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职改办、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或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制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审核签字盖章人予以追责。

2.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任职资格年限起算时间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岗位聘用标准权限正式聘任时间)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参评论文、科研成果等业绩材料发表和完成时间截止2025年9月10日。2025年度对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课题评价全面使用新标准。

3.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应按照类别规范上传,确保打开顺畅且清晰无误;纸质材料应按照《铜川市2025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或《铜川市2025年度乡村中小学高级教师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归类装订,将《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4)或《乡村高级教师考核认定申报材料目录》(附件5)粘贴于材料袋封面,凡属于额外提供的材料均不予采纳。

(八)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每人400元,收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评审政策的解释和把握。各区县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政策,并负责政策的解释工作,对区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必须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反馈市职改办、市教育局。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乡村学校清单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同时要建立乡村学校动态管理目录,每年更新并随申报通知一并公布。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把握,客观、公正、公平做好职称评审及考核认定工作,充分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立足本职潜心教书育人,积极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县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工作的重要意义,密切沟通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各区县、乡村各中小学要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年度考核、业绩贡献等情况严格把关,切实把长期扎根基层教学一线、坚守立德树人初心、教书育人业绩突出单位的乡村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三)严格职称评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作规定,落实推荐公示制度。坚持“推荐标准、推荐数量、推荐方法、推荐结果”四公开,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对公示中反映问题未进行调查处理的,停止该单位当年职称申报工作。各区县、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时,必须进行公示并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8),乡村高级教师考核认定不需要填写。参加2024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需提供新业绩材料方可申报。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建立抽查制度,对执行标准不严格、工作程序不规范、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区县,暂停考核认定工作并限期整改;对违纪违规人员,责令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区县要定期对已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履职尽责不认真、教育教学工作完成不好,或未经组织批准已流出乡村中小学校的,严格按照程序取消其职称资格和工资等待遇。

(五)严格落实评审和聘用结合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调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指导意见》(陕人社发〔2016〕36号)《关于调整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78号),及时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上。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各申报单位须在职数空缺范围内申报,且必须提供同级人社部门盖章后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7)。

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评审材料线上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纸质材料需在10月10日报送至市教育局302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免试申请表.docx

    2.铜川市2025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清单.docx

    3.铜川市2025年度乡村中小学高级教师考核认定申报材料清单.docx

    4.高级教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x

    5.乡村高级教师考核认定申报材料目录.docx

    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docx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8.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docx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教育局
2025年6月27日





网络编辑:梁斌
信息审核:郝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