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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铜川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4-02 18:1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人社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新区人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19〕5号)精神,大力推进新时代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促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2021〕160号)要求,现就加强铜川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大力实施“骨干引领”战略,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具有铜川特色的骨干教师队伍和优秀教师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为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师资保障。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30年,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类为主的“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进一步形成遴选与培养、管理与使用一体化的骨干教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培养造就2800名能够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队伍,进而带动全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1.按照区县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20%的比例,在全市建立区县级骨干教师队伍。区县级三类骨干教师分别命名为区县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遴选与培养比例分别占骨干教师数量的5%、30%、65%。到2030年,全市区县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分别达到100名、500名和1250名。

2.按照全市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8%的比例,在全市建立市级骨干教师队伍。市级三类骨干教师主要从区县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分别命名为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遴选与培养规模分别为80名、200名和400名。

3.按照全市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3%的比例,在全市建立省级骨干教师队伍。省级三类骨干教师主要从市级骨干教师中产生,分别命名为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遴选与培养规模分别为30名、70名和180名。

三、实施办法

(一)实施时间。2021年1月至2030年12月,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其中每个年度教学能手通过评选命名,每个批次学科带头人遴选与培养期限为1.5年,每个批次教学名师遴选与培养期限为2年,培养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命名。

(二)实施范围。《教师法》规定的全市基础教育在职在岗一线教师和教科研人员(不含所在学校或单位正职领导,下同)。

(三)实施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共同培养使用的原则,省级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市级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区县级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工作参照执行,省、市给予指导和帮助。

(四)实施方案。市级三类骨干教师的遴选、培养和管理使用,分别按《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教学名师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教学能手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执行,并据此下达批次年度实施方案。各区县和局属有关单位应结合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分别制定本区县、本单位三类骨干教师的遴选、培养和管理办法并逐级上报备案。

(五)递进推荐。原则上,凡进入同一级上一类别骨干序列培养的教师,应从已获得同一级下一类别骨干教师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凡进入高一级同一类别骨干序列培养的教师,应从已获得低一级同一类别骨干教师称号的人员中推荐产生。对教学业绩特别突出、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在岗教师和教科研人员,申报各类学科带头人培养,对教学能手条件不做要求。同等条件下,获得市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被认定为市级基础教育精品课程主持人、获得市级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获得市级幼儿园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可优先推荐。我市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5年重新考核认定一次,不搞终身制。2020年底前已获得相应“三级三类”骨干教师称号的纳入定期考核范围,不再重复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新一轮“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对于带动我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骨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宣传和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与骨干体系建设,不断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要统筹协调,积极营造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扎实推进新一轮“三级三类”骨干教师体系建设工作。要主动作为,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成立“铜川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骨干体系建设的统筹协调管理和日常工作。各区县和局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好辖区骨干体系建设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抓住机遇,认真做好骨干教师遴选、推荐和培养工作,真正评选出教育教学中的优秀者和引领者。

(三)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骨干体系建设领导责任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骨干体系建设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把建设成效纳入对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校长的年度考核。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制定同级三类骨干教师评选标准、管理办法和考核指标,建立骨干教师的注册制度、档案制度、证书制度、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将年度考评、任期考核与骨干教师的发展目标、职务晋升、岗位聘用、业绩考核、表彰奖励等有机结合起来。

(四)强化管理。获得“三级三类”骨干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鼓励“三级三类”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交流或定点帮扶。进入骨干教师培养序列,原则上应在本区县服务至少3年方可流动。对3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骨干教师,取消相关政府待遇,取消其参与各级组织的评审评优督导及教师资格考试考官资格,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擅自从边远地区或乡村学校“挖取”人才的,将停止聘用学校评优资格,包括各级师德先进、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评选、骨干教师选拔与认定等资格。

(五)落实经费。市级进一步加大对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市级骨干体系建设。各区县要为本级骨干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要把骨干体系建设经费列为教师队伍建设年度预算的重要内容,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骨干教师的培养与研修活动。

(六)支持服务。完善市、区县骨干教师的培养培训制度,坚持每位骨干教师每5年接受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进一步完善三级专家服务体系,强化对骨干教师的专业指导。切实加强三级培训基地建设,统筹利用好培训、教研、电教等有效资源,不断提升骨干教师的培训能力和水平。建立骨干教师信息库和培养对象联系制度,定期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支持他们研究教育教学思想和总结实践教学经验,帮助他们解决培养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加大对优秀骨干教师的评优表彰和绩效考核奖励力度,特别是对乡村教育做出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人事科   3192396

市人社局事业科   3185692

附件:

1.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docx

2.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教学名师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docx

3.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学科带头人遴选、培养与管理办法.docx

4.新时代铜川市基础教育教学能手遴选、评选与管理办法.docx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日


网络编辑:寇颖颖
信息审核:郝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