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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铜川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7 15:0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新区经发局、财政局、人社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川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


铜川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2011年以来,我市通过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67.8%提高到2016年的98.2%,公办园数量由2010年的5所增加到2016年的65所,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实施“二孩政策”带来的入园高峰压力,城市公办园数量不足,师资短缺,管理与指导力量薄弱等问题日益突显。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20172020年)》(教基〔20173号)和《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铜川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和国家、陕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立足攻坚克难、追赶超越的目标,落实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五新”战略精神,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促进学前教育公平;坚持改革创新,激发学前教育活力,保持学前教育良好发展势头;坚持依法办园,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快乐成长;坚持内涵发展,提升科学保教水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和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入园需求,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重点加快新区、耀州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

坚持公益普惠。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中、省支持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三、总体目标

大力推进全市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公民办并举的方针,继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学前教育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5%左右,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达到85%

四、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资源。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增加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至2020年,全市集中完成3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其中:新建9所,改扩建23所。制定《铜川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二)提升保教质量。制定实施《铜川市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继续加强教师培训及学历提升,到2020年,培育10个省、市级学前教育实验基地,全市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

(三)健全保障机制。完善优先发展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投入结构,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统筹推进办园体制、发展机制和用人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入,扩大普惠资源。

1.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市、区县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通过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继续提高公办幼儿园在幼儿园总量中的比重。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共规划建设公办幼儿园32所(新建9所,改扩建23所)。2017年全市规划建设 11所(新建2所、改扩建9所),其中:市本级新建1所;印台区规划改扩建3所;耀州区规划建设 2所(新建1所、改扩建1所);新区规划改扩建4所;宜君县规划改扩建1所。2018年全市规划建设5所(新建3所、改扩建2所),其中:王益区规划建设 2所(新建1所、改扩建1所);印台区规划改扩建1所;新区规划新建 2所。2019年全市规划建设7所(新建2所、改扩建5所),其中:印台区规划改扩建2所;耀州区规划改扩建1所;新区规划新建2所;宜君县规划改扩建2所。2020年全市规划建设9所(新建2所、改扩建7所),其中:印台区规划改扩建6所;新区规划新建2所;宜君县规划改扩建1所。

2.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土地、建设、税收、水电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结对帮扶、教研指导等方式,形成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长效机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用地按教育用地方式供给的,区县级政府应与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租金。按照《铜川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结果向社会公示。

3.抓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按照《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城区(镇)新建居住区配建幼儿园实行“交钥匙工程”,促进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及以上的,应规划建设一所规模至少为9个班的幼儿园,因居住区居住户数较少或开发商(单位)没有条件建设的,应按规定交纳城市新建小区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费,由县级相关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幼儿园。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的居民住宅区建设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确保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未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

4.重视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开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

(二)深化改革,提升保教质量。

1.深化保育教育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建立游戏化、生活化、生态化,符合幼儿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的课程体系。指导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保育教育计划、开展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至2020年,深入推进《指南》实验工作,培育5个省、市级学前教育课程体系示范基地。

2.提升保育工作水平。建立保育质量评估体系,提高保育工作质量在幼儿园质量评估中的权重。定期开展市级保育员专业技能展示活动。加大保育员培训力度,提升全市保育工作整体水平。

3.完善帮扶共建机制。加大学前教育骨干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力争到2020年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示范性幼儿园。开展省、市级示范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引领带动区域内幼儿园整体发展。探索乡镇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模式,建立5个乡镇、村级幼儿园一体化管理试点基地。

4.发挥教研引领作用。完善学前教育科研机构,配齐学前教育教研人员。充分发挥教科研人员、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创新教科研形式,开展内涵发展专项研究,推动区域教研和园本研修。至2020年,培育5个省、市级园所文化试点基地。

5.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学前教育大数据平台,推动全市学前教育管理信息化。依托“陕西教育人人通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等形式,探索集管理、科研、教学为一体的网络运行模式,实现学前教育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创新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健全教师培养补充机制。继续通过教师招考、特岗计划等渠道补充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建立区县内编制动态调整机制,调剂出的编制,优先用于补充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加大委托培养、政府购买服务、增设公益岗位力度,采取核定编制、公开招聘的方式,着力解决公办幼儿园教师数量不足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适当提高男性教师比例。

2.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实施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并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倾斜。定期举办园长论坛、现场观摩研讨、专业技能大赛、教学能手评选等活动,为园长、教师搭建学习与交流的平台,促进园长、教师专业成长。加强幼儿园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强化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确保新任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

3.健全待遇保障机制。规范幼儿园教师聘用程序,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保障公办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各区县将按规定配备的公办园非在编教职工工资待遇列入教育部门预算。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建立幼儿园教师专业成长的长效机制。

(四)落实责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1.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区县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构建全方位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健全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齐市、区县专职行政部门管理干部。

2.健全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并适时对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进行动态调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进一步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3.加强保教管理。按照教育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4.强化日常管理。继续开展幼儿园分类定级工作,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严格幼儿园准入、年检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幼儿园,对未经批准举办的,由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民政或者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法治理。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加强幼儿园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管理。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住建、国土、卫生计生、食药监、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各区县要高度重视三期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稳定和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力量。

(二)健全投入机制。继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市、区县财政建立健全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和综合奖补机制,支持各区县扩大普惠性资源提供普惠性学位、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机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等工作。各区县要统筹资金,加强政策扶持力度,重点解决普惠性资源不足和教师数量短缺的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发展学前教育情况纳入铜川市对区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主体责任督导考核评估体系中,按照教育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和《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以及我省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区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市级专项督查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全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成后,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各区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区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81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网络编辑:郭玲玲
信息审核:郝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