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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4-04-09 13: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育局、新区教育分局,市直学校:  近期,天气转暖、气温回升,“清明”、“五一”即将来临,春游踏青、祭拜扫墓等活动频繁,野外用火剧增,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师生平安,现就做好“清明”、“五一”期间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防火责任。“清明”、“五一”期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各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两个责任(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提高认识、细化措施,把对全体师生的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教材和资料,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多媒体、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会等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加强对森林火警电话“12119”的普及宣传工作。教育学生在发现火情时,要及时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学校接到火情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要在近期大力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即:每个班级办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上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一次森林防火班团队会主题活动、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信、召开一次文明祭祖班级讨论会。)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全体学生掌握森林防火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将学校森林防火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教育学生告知家长文明祭祖,克服陋习。不焚香、点蜡、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提倡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不断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防火意识。要严格执行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救火的规定,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三、突出重点,严控野外用火。“清明”、“五一”前后,是学生外出“春游”踏青活动的高峰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段,各中小学校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以火源管理为中心,以预防教育为主,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要求家长切实加强和严格落实对孩子的监护、教育责任。要教育学生严禁携带火种、火具、易爆易燃物;严禁随意点荒、玩火、野外用火;倡导文明祭祖,切实管控火源,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各区县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加强值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和市教育局。


网络编辑:郭玲玲
信息审核:郝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