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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川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18:1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社局、教科体局,新区人社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496号)和《铜川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铜职改办发〔2019〕6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符合申报条件的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在职在岗教师。教师发展机构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及电化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2023年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职,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申报人员任现岗位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均完成72学时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其中少先队辅导员年均完成24学时以上的少先队专业培训。

6.各层次“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入选教师在业绩成果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

7.身心健康。

(二)业务条件

参评人员需符合《铜川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各学段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申报标准。

从小学调入中学任教的教师,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晋升上一级职称时,需在中学任教满2年以上方可申报。

(三)破格条件

对业务水平高、业绩贡献大的优秀教师,符合高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其他业务条件,并满足破格晋升要求的申报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限制,破格申报上一级教师职称。

1.中小学二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2)参与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区(县)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4)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0年。

2.中小学一级教师符合下列两项条件者,可破格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

(1)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1部或在公开出版的教育刊物上发表教科研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

(2)参与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并主持完成市级课题不少于2项;

(3)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4)在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连续工作满25年,且近5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四)其他条件

1.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确因教学工作需要且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或委托所在学校考核表明能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的教师除外)。区县以下的基层单位中小学教师参与职称评审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9年,方可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持后取大专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持后取本科学历参评,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方可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2.本文所指教科研论文均指在本专业领域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且申报人为独著者或第一作者。专著均指申报人个人独著的15万字以上的教育教学著作,并公开出版。

3.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教学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

4.连续20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时,可等量提供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科研成果;连续25年在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时,可等量提供参考教案、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科研成果。

5.城镇中小学教师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

6.参评教师需提交近一学年本人教案。

7.任职年限起算时间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照岗位聘用标准权限正式聘任的时间。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及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的。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

各区县人社、教育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转发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公布参评条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3年4月10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接到评审通知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在个人申报截止日期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网上申报系统。

符合破格条件且进行破格申报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4月25日前完成)

1.各用人单位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所属区县人社部门或主管单位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区县人社部门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汇总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并将结果上传;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本单位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并将结果上传至主管单位。

(四)评审结果公示

依据省人社厅的授权,市职改办会同市教育局,指导区县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一级教师评审结果需经市职改办研究确认后,由市职改办印发任职资格文件;高级教师评审结果需报省人社厅审批。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坚持师德师风评价第一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规范,严格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对学术不端、违规有偿补课、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二)学科设置    

语文、数学、外语(包括日语、俄语、德语等)、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劳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科学、艺术、心理健康、五大领域、特殊教育、少先队活动(“少先队活动”专业,仅限少先队课专职教师)

(三)评审方式

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电子化评审,请参评人员、用人单位和各区县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http://1.85.55.147:7221/zcsb),并同步报送纸质版评审材料。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参加评审人员需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参加:

(1)任现职以来获得市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可免于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可免于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填写《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试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证件,并将免试理由填写在表格对应栏内。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上微型课和答辩两个环节。采用先备课60分钟,上微型课15分钟,答辩5分钟的方式进行。答辩命题本着便于直接交流,有利于考核答辩者业绩能力、学术水平的原则由评委根据微型课和本人上报材料情况进行命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中微型课占80%,答辩占20%。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要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逐一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对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提交单位评审会进行初评,并将初评通过人员申报材料一览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所有经历;任现职以来承担教育教学、班主任和社团、课题、工作量、出勤率等情况要详细填写)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市职改办、市教育局不受理个人直接上报和越级上报的评审材料。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制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审核签字盖章人予以追责。

2.报送的纸质材料按照《铜川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资料》(附件2)提供原件,按顺序整理,归类装订,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粘贴于材料袋封面,凡属于额外提供的材料均不予采纳。所填内容必须有对应的实体支撑材料,无支撑材料的内容一律不得填写。工作量、出勤、教师评议优秀率、年度考核、教龄、担任班主任、教学等情况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3.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200元,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400元。对因超标准收取评审费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区县和有关学校负责。各区县报送材料时,应出具区县职改部门的委托函,无评审委托函的不予受理。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依托职称评审工作机制突出评价教育教学实绩

着力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现象,充分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以及城镇和乡村学校的不同特点,坚持重心下移,注重参考教师所在学校考核推荐意见,不断创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聘后管理,实现能上能下。

(二)注重教师在学生培养培育中实际业绩的考核

取消职称申报前的综合考核,将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与职称申报挂钩,注重教师履职尽责情况,重点评价教师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双减”工作的安排部署,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等情况作为重要参考。

(三)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刚性管理

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应当主动承担班主任和课堂讲授任务,且每年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晋升职称时要求的教学工作量。充分发挥高级教师引领和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当年取得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到乡村或薄弱学校交流支教,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的协调统一

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年内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各申报单位须在职数空缺范围内申报,且必须提供同级人社部门盖章后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5)。

(五)做好职称评审的过程管理和监督

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工作规定,坚持“推荐标准、推荐数量、推荐方法、推荐结果”四公开。所有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所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各区县、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时,必须进行公示并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附件6)。参加2021年度评审未通过人员,需提供新业绩材料方可申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严格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规则》执行。区县人社部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市职改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高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并对一级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进行抽查。

(六)做好评审政策的解释和把握

各区县人社部门、教育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吃透职称评审政策,并负责政策的解释工作,对区域内存在的共性问题,必须以正式函件的形式反馈市职改办、市教育局。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把握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做好职称评审工作,努力通过职称评审,评出导向,评出广大教师人人创先争优的精气神。

纸质材料需在4月30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免试申请表.docx
          2.铜川市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申报资料.docx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材料目录.docx
          4.诚信承诺书.docx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6.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docx


铜川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铜 川 市 教 育 局

2023年3月15日

 


网络编辑:梁斌
信息审核:郝彦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