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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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
全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11-11 18:3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教科体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新区分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的通知》(陕双减办〔2021〕5号)精神,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和治理工作,现就将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落实“双减”文件精神,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属性,发展素质教育,保障教育公平,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坚持登记路径科学合理、高效便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简化工作程序,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坚持依法依规、平稳有序,确保存量课程稳步消化、人员安置妥善合理、财物处置合理合法。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把握时间节点。各区县各部门要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拟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总量摸排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登记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细化任务,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确保登记工作如期完成。

(二)明确政策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从严从快加大对培训机构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要限期整改,对违规办学的从严查处,直至终止办学,大大压减培训机构数量。要依照《民促法实施条例》中“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部门予以公告”的规定,加快压减进度。

对于未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现有培训机构,应当设定截止日期,日期届满,由教育部门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或调整办学内容。

三、分类办理

对于现有线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办法办理。

(一)现有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相关部门已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机构,根据“双减”文件规定,相应修改章程、完善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或终止办学。

(二)现有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需要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或者向原审批部门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后继续从事其他培训活动。需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原审批部门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训机构。

(三)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现有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原审批部门应及时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

四、办理程序

(一)现有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办理程序

申请修改章程核准。向辖区教育部门提出修改章程核准的申请。教育部门、民政部门对章程修改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要求作出修改,并依法依规作出准予章程核准的决定。

(二)现有营利性培训机构申请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办理程序

1.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对举办者资质、办学条件等进行自查,修改章程,完善制度,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变更登记类型的申请,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

2.注销营利性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向营业执照审批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3.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

(1)申请。校外培训机构向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 

(2)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部门对机构名称、业务范围、开办资金、活动场所、举办者、拟任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3)发证。行政审批部门颁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向社会进行公告。

(三)现有营利性培训机构剥离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继续从事其他培训办理程序

1.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现有线下营利性培训机构对举办者资质、办学条件等进行自查,修改章程,完善制度,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变更登记内容的申请,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同意,换发办学许可证,同时交还原办学许可证。

2.变更营业执照。办学许可审批部门应告知培训机构自办学许可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四)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终止办理程序

1.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办理程序。培训机构向原审批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终止办学申请报告。同时,到登记注册部门申请注销。

2.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办理程序。培训机构向原审批部门交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及终止办学申请报告。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在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法清算财产。同时,向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部门提交清算报告和教育部门的审查文件申请注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会同民政、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培训机构抓紧开展非营利性登记。坚持先证后照原则,坚持严把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办学许可审批,落实教育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的有关标准、程序和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三)建立预警机制。各区县在推进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摸排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问题。对工作中出于规避政策调整而发生的各类违规处置资产、侵害学生和教学人员合法权益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制止,疏导堵点、化解矛盾、防范风险。

(四)依法严格监管。对于举办者未选择非营利性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培训活动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要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严格责令停止培训活动、退还所收费用。

(五)压实工作责任。要建立问责机制,将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纳入督查范畴,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严肃问责,确保 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铜川市教育局                 铜川市民政局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11月8日                  

 


网络编辑:寇颖颖
信息审核:李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