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铜发改价格〔2021〕405号)精神,依据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现将铜川市2022年11月转供电最高销售电价公告如下,请各转供电主体严格执行。
供电终端用户电价表(2022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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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分类 |
电压等级 |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用户电价(元/千瓦时) |
转供电终端用户电价(元/千瓦时) |
一般工商业 |
不满1kV |
0.679725 |
0.80 |
1-10kV |
0.659725 |
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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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 |
0.639725 |
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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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要求:终端用户当月到户电价=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损耗电价,损耗电价=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1-损耗率)—转供电主体相应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每千瓦时加4分钱,损耗率最高不超过10%。 2.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849号)要求: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文件中涉及的各电压等级平段电价按照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等相关政策执行。 3.按照《关于调整陕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43号)要求。 4、已实施分时电度用电价格的用户,按照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公布的分时电度用电价格执行。 |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