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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20-01-20 15: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议题一、审议《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落实情况:白崇军副市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作了修改完善。目前已报送市政府,待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研究。
  议题二、审议《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2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起草了《铜川市开展第二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草案)》,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研究。
  议题三、审议《铜川市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奖补办法(试行)》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26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铜川市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奖补办法(试行)》。
  市财政局对2018年以来各类财政奖补政策进行统计,共梳理符合评价条件政策12项,初步形成《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对2018年以来市政府出台的各类财政奖补支持政策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
  议题四、审议《铜川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25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铜川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姜学武副市长对国企退休人员缴纳医保费用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目前正在细化完善具体方案。
  市财政局正在积极争取中省财政承担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用,根据工作推进情况足额落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相关资金。
  议题五、听取关于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汇报
  落实情况:印发了《铜川市2019年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工作方案》,对各区县、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计划2020年食品安全占比0.5分,将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范围,拟于2月份对接市考核办。      
  制定了《铜川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加强基层特别是乡镇执法监管力量配备、划归区县市场监管局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待市委编办批准后组织实施。计划3月份商市委编办,拟通过公开招录增加食品检测专业人员。
  按照会议安排,2020年预算安排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150万元。
  议题六、审议《铜川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落实情况:2020年1月9日,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了《铜川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议题七、审议《铜川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22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了《铜川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议题八、审议《铜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27日,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铜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议题九、听取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
  落实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办结历史遗留问题不动产登记10718户,全面完成了2019年1万户目标任务。
  市住建局已将南北市区市本级保障房最终出售价格建议报市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计划解决的38个项目已完成36个项目竣工备案工作(剩余两个项目因消防验收备案问题无法完成竣工备案,已调整其他6个项目予以补充,已全部完成)。
  议题十、审议《铜川市出口退税周转金贴息工作方案》
  落实情况:2019年12月2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了《铜川市出口退税周转金贴息工作方案》。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外资企业优惠奖补政策、出口退税周转金贴息方案以及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等进行了解读。市财政局将根据该项工作推进情况全力做好资金保障。


网络编辑:薛龙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