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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26 10: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公布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持续做好主动公开
  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等信息1853条;公开营商环境、义务教育、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2229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3948条;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60件,省政协提案1件。受理办结“市长信箱”786件,开展民意征集调查4期。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60条,其中市政府政策解读5期、在线访谈6期、“说政事”4期、铜川“一月政策”10期,其他政策解读信息135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制发《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答复程序等工作。2023年,共受理办结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4件,均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制发《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强化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修订《“铜川发布”运行管理办法》,严格“两微”内容发布审核。对全市9个政府门户网站和115个政务新媒体每日开展网络巡查,严格执行“周提醒、月汇总、季通报”制度,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监管和信息发布工作。动态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库”,明确标注文件有效性,方便公众查询、获取、下载。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关停整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政府网站6家,开设《高质量项目推进暨招商引资年 营商环境突破年 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等系列专题10个,督促全市9个政府门户网站和115个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转载发布重要信息,按季度编印《铜川市人民政府公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和“铜川发布”公众号“政府公报”专栏同步更新。2023年,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515条,“铜川发布”发布信息3006条,《铜川市人民政府公报》编印4期、发布信息50条,免费赠阅3700余册。
  (五)强化监督保障
  印发《202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查漏补缺,对标整改,不断提高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季度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2023年,责令按期整改16家,约谈工作不力的单位4家。举办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10

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0

0

0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24

0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政府办公室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指导区县、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经常,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大对区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各单位认真学习《条例》和《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不断提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