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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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10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实行异地收件办理的通告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0-12-02 20:3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按照“全省通办”工作安排,自2020年11月30日起,铜川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审批”等第一批10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异地收件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窗口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61号窗口,咨询电话:0919-2839691

二、申请人可登陆“陕西政务服务网”查阅事项办事指南,提前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支持纸质、电子两种形式。

三、“全省通办” 事项异地收件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予以收件。申请人在收件后选择审批结果自取或邮寄,选择结果自取的业务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取件;选择邮寄的业务,省政务服务中心直接寄送给申请人。如审批部门不予许可,退回申请材料,方式与审批结果相同。

四、材料邮寄时间不计入部门审批时限。

    附件:第一批全省通办事项清单.xls


网络编辑:李苗苗
信息审核:薛冠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