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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 发布时间:2021-07-30 10: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能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减环节。从行政审批标准化入手,编制审批服务指南,逐项规范审批要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为“立项、建设、施工、验收”四个阶段,各阶段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实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线上运行,严禁线下审批、线上录入和体外循环。
  二、减时限。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政府投资线性工程项目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优化至9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时限由120个工作日优化至9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优化至55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90个工作日优化至60个工作日,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由65个工作日优化至40个工作日。
  三、减材料。对涉及项目工程审批事项的材料均可通过网上直接调取,无需重复提供纸质材料。建设单位按照材料清单中的共性资料和个性资料一次性申报、一次性提交,各环节受理、审批人员自行提取、下载相关资料并在承诺的时限内一次性办结。
  四、减事项。环保竣工验收事项调整为环保竣工备案。取消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环评手续办理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三个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用地使用情况核实两个事项合并为一个事项。
  五、减费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谁委托,谁付费”原则,不再由项目单位承担评审、评估等中介费用,降低企业成本。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并联审批”“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定期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1、《铜川市政府投资线性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图》;
  2、《铜川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审批流程图》;
  3、《铜川市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4、《铜川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5、《铜川市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

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7月12日              

网络编辑:李苗苗
信息审核:薛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