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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年度报告制度会议召开

来源:市医保基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17 18:3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行为,推动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走深走实,4月17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年度报告制度会议。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经办中心主任刘胜民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娟通报分析2023年度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晓战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施医保基金使用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有益尝试,是贯穿医保基金监管各方面全过程的重要载体,是应对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对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监管机制,实现医保、医疗、医药高质量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要坚持完善法治、依法监管,坚持惩戒失信、激励诚信,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加快推动年度报告制度全面落实。要夯实各级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形成医保监管和医药机构内部自律良性互动局面。要把握工作重点。紧盯时间节点,强化统筹调度,充分运用报告成果,前移监管关口,实现源头治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核查,确保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底、见实效。要加强培训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组织政策法规培训、受理举报投诉、曝光典型案例等活动,持续宣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引导定点医药机构知法守法用法、强化自我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会议要求,各级医保部门和定点医药机构要以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要抓细医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纠。坚持“查早查小、防微杜渐”,将检查执法前置为提醒帮助,切实从源头防范,将典型性、顽固性、复杂性基金使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系统观念,推动医保部门和医药机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基金高效规范使用。要抓实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定点医药机构要针对年度报告反馈和飞行检查、专项整治反馈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真查实改。压实责任链条,明确专人牵头负责整改工作,督促问题涉及部门对照目标任务,抓实重要步骤,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和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要抓严年度报告情况监管考核。各级医保部门要对定点医药机构报告的整改情况严格把关,将年度报告反馈情况、现场核实情况和移交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DRG分担等方面的重要考量因素。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提高站位、聚焦重点、压实责任,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见效,努力实现基金使用规范、群众享受红利、医药机构良性发展的“三赢”目标。

铜川市人民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市医保经办中心、耀州区医保局作大会交流发言。市医保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各区县医保局、医保经办中心、医保基金中心和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会议。


网络编辑:张家驹
信息审核:冯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