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按照省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我市紧急下发通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自5月7日24时起执行。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诊疗规范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每人次最高限价由28元降为19.7元(含扩增试剂);多人混检不分样本数量,每人次最高限价由8元降为3.4元。
新价格执行以来,市医保局积极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新的核酸检测价格政策,要求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服务,供群众自主选择,并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