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有效提升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使用率。按照市医保局《关于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的通知》(铜医保函{2020}45号)文件精神,10月21日上午,在税务局四楼会议室,依托征缴工作部署会,医保局召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安排部署此项工作。
会上,邢小强副局长就此项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在推进使用过程中相互沟通,加强衔接配合。确保在参保工作进行的同时也要做好推广应用工作。二要严格限时任务,确保在11月15日前不漏一人完成所有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