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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召开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专题会议

来源:市医保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22 15:4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提高履行协议能力,确保基金运行安全,10月14日下午,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召开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专题工作会议。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主任刘胜民、副主任张战平、各区县医保经办中心负责人、全市23家定点口腔诊所负责人及经办相关科室负责人共4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区县经办机构服务协议签订、规范两定机构标牌标识落实情况的汇报,通报了《关于规范我市医保经办窗口及两定机构名称的通知》(铜医保中心发〔2020〕25号)落实情况、全市口腔诊所履行协议自查自纠情况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中的存在问题,解读了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陕西省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1版)》、《关于印发铜川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样表的通知》(铜医保中心函〔2020〕14号),强调了基金支付、两定机构稽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刘胜民主任指出,确保医保基金运行安全,不仅是重大民生问题,而且是重要的政治任务。我市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有效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各项医疗保障待遇,但不可否认,仍然存在一系列已经查处或还未查出的问题。他强调:一是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各区县经办机构要坚持“严”字当头,狠抓监管,构建长效防控机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共同营造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良好氛围;二是正视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按照《关于全市口腔诊所对履行协议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铜医保中心发〔2020〕40号)要求,对照协议逐项查找问题,并尽快整改落实;三是要主动学习医保政策,准确掌握政策内涵,厘清政策边界,确保医保服务行为合法合理、经得起监督检查;四是狠抓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中心将制定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监督体系标准等一系列标准,建立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标准体系和行为规范。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要紧跟市中心步伐,不折不扣做好落实,全力推动我市医保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网络编辑:张家驹
信息审核:冯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