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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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医保法规倡议书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4-17 16: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民心工程。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医保部门、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主动、积极参与到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的行动中来,共同携手管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医保基金。现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医保法规倡议如下:

一、加强医保政策学习

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文件,可关注“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医保各类资讯,切实强化遵章守法意识,充分认识医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关乎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极端重要性,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家人及周围人员合法合理地享受医保待遇。

二、规范医保卡使用管理

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要的就医凭证,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坚决做到不出借、转借、转让、转送社保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给他人,更不能将社保卡存放在医院或药店,用于“空刷”“盗刷”“套刷”医保基金。若社保卡遗失,请及时挂失、申请补办。

三、自觉抵制违规行为

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带头执行医保相关政策,坚决抵制医保欺诈骗保行为。如发现身边有以下医保违法违规行为,切莫参与,并及时规劝,同时可拨打举报电话,医保部门将规定予以奖励。

1.冒名就医、购药并进行医保结算。

2.超量带药或虚构病情骗取医药服务并进行医保结算。

3.涂改、伪造、变造医疗文书骗取医保待遇。

4.将生活用品、保健品等纳入医保结算。

5.变卖药品、医用耗材等套取医保待遇。

6.参与医保结算后返利、返现等活动。

7.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8.在报销时提供虚假票据、材料。

9.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医保基金或为他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提供便利。

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以上医保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移送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强化医保政策学习,加强自律,规范自身和引导家人的医保行为,共同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举报电话:2851600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4日


网络编辑:张家驹
信息审核:何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