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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1-19 15: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市医保局始终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不断完善政策公开和解读机制,在中省重大医保政策出台后,及时对外公布,并进行科学系统解释,便于群众细致、深入了解政策。及时将密切关乎群众利益的、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向群众公布,实时通过政府网站、“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铜川日报等媒介平台向社会公布中省督导调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重大改革发展进展和打击欺诈骗保、支付方式改革、医药服务管理、集采药品耗材落地使用、医保信息化建设、行风建设、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人民关心的医保问题。截止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126条,通过“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8条、用户30200人、点击数108504人次。答复网民留言、信件100余条。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6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5件,确保协商沟通率、办复率、走访率、规范答复率、均达到100%办结情况已在铜川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2021年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断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统筹医疗保障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作风、促效能、树形象的重要内容和工作方式,规范管理,依规公开,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新出台的医保政策解读不够新颖多样、图文并茂,公开信息不够全面。2022年,市医保局将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加强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认真执行医保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围绕医保改革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医保系统政府信息报送保障工作。二是扩大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认真梳理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完整、准确,工作流程规范有序,公众能及时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收取费用。


网络编辑:张家驹
信息审核:冯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