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认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2号),我市王益区通过最终认定,荣获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称号。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对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社会氛围,推动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按照创建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局将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持用“存量”换“增量”、用“地下”换“地上”、用资金技术换空间的发展理念,精准指导王益区开展创建示范工作,认真总结形成典型做法和优秀案例,积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提升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