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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

来源: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9-22 17:5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确保粮食安全。近日,我市出台了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标志我市建立耕地保护田长制全面启动。

《方案》要求,到2022年10月底,全市建立以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为目标的田长制管理模式,基本确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格局,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到2025年,田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耕地面积总量保持稳定,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科学合理、质量合格,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基本稳定。

《方案》明确,坚持“党政同责、严保严管、属地管理、科技支撑、奖惩并举”的工作原则,推行以市为单位,区县为纽带,乡镇(街道)为重点,村为关键的四级田长制。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一级田长,区县、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担任二级田长、三级田长,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四级田长。

《方案》指出,一级田长对全市范围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落实市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二级、三级、四级田长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落实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安排做好本行政区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具体工作。市、区县两级设立田长制办公室,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级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发展改革、公安、财政、水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林业等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部门,具体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推动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梳理汇总田长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并定期向上级田长制办公室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方案》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把建立实施田长制摆上重要位置,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指导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相关田长制配套制度。强化考核问责,将工作实绩作为地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等次评定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要落实部门联动,建立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协作配合。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发挥田长制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同管理,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