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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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2 10: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8月10日,市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对市自然资源局印台分局组织实施的印台区王石凹废弃煤矿矸石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该项目完成回填土石方83.5万立方米,拌和黄土煤矸石67.09万立方米,覆盖黄土21.43万立方米,平台坡面种植香根草7.33万平方米,种植油松、红叶李3500株,项目建成消除了废弃煤矸石自燃造成的空气污染,有效防止水土流失,改善了矿区周边群众的生活环境。市人大检查组对市自然资源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近年来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

近年来铜川市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按照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涉及自然资源的各项工作。

一是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制定印发了《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局内任务分工》,结合单位科室职责分工,明确了局系统相关科室和单位的具体任务分工,同时要求各区县分局(局)按照要求,齐抓共管,全面推进。

二是严格准入,规划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科学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强化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建设用地准入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批前审查和批后监管。分季度向省自然资源厅专题汇报,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完成涉及的各项工作。

三是调研摸底,修复治理。开展“两查一规”,摸清矿山环境治理现状,通过调研,统筹考虑全市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加大矿山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10800余亩。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