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梅娥(身份证:610203********3623)申请对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鸿基东路铜川碧桂园·翡翠公馆14号楼10601室不动产权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杨谊娟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李梅娥继承,杨阳自愿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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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