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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声明〔2025〕187号
来源: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11:26
阅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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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王淼的 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权利人
房屋(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王淼
铜川市新区长虹南路秦岭小区7号楼40301
房屋所有权证
201400092
2025年9月17日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
标题: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声明〔2025〕187号,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王淼的 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权利人
房屋(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王淼
铜川市新区长虹南路秦岭小区7号楼40301
房屋所有权证
201400092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