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刘亚秋(身份证:610221********0520)申请对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水泥厂生活区西部6号楼20201室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不动产权证号:陕(2024)铜川市不动产权第0013913号】,经初步审定,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常守秀、刘亚秋名下常守秀所占上述不动产份额由刘亚秋继承,刘灵萱放弃继承权;产权归刘亚秋单独所有。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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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