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张有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权利人 |
房屋(土地)坐落 |
权属证书种类 |
证书编号 |
张有全 |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寺坡村二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
陕(2016)耀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26037号 |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