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方方(身份证:610203********4620)申请对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金达路裕丰园小区I区6号楼20201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不动产权证号:20083966、共20081979号),经初步审定,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刘慎武、尹彩霞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方方继承,刘景召、刘甲、刘雯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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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