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本站支持IPv6
智能问答
|
|
网站导航
无障碍阅读
进入长者模式
搜索
多城联动
关闭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动态
服务
互动
专栏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信息
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声明〔2025〕97号
来源: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6-04 16:30
阅读:人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
崔娜
的
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权利人
房屋(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崔 娜
铜川市新区鸿基东路格林美郡小区7号楼11502
房屋所有权证
201500473
2025年6月4日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
标题:铜川市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局声明〔2025〕97号, 正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不动产权利人
崔娜
的
房屋所有权证
遗失,权利人声明作废,并提出补发申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权利人
房屋(土地)坐落
权属证书种类
证书编号
崔 娜
铜川市新区鸿基东路格林美郡小区7号楼11502
房屋所有权证
201500473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