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一品井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铜川市一品井泉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无异议,现予以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