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铜川市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10月17日对《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印台区乔子梁斜井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
联系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联系单位:铜川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
邮 编:727031
联系电话:0919-3185710
附件:铜川乔子梁煤业有限公司印台区乔子梁斜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