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程风仙身份证:(610203********3621)申请对坐落于铜川市印台区南街方泉小区1号住宅楼50202房屋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经初步审定,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康广银、程风仙 身份证号码:610203********361X 610203********3621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程风仙一人继承,康利辉自愿放弃。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19-3195318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