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玉燕(身份证:610203********4627)申请对坐落于
铜川市王益区金华路一九四队家属院5号楼20101 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不动产权证号:201500483、201500484 ),经初步审定,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闫孟林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张玉燕继承。闫军、靳凤琴自愿放弃。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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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