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袁娥(身份证:610221********0049)申请对坐落于铜川市耀州区沮河路照金矿住宅楼3号楼20302室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不动产权证号:6251),经初步审定,确认原权利人(被继承人)袁娥、张小红名下张小红所占上述不动产份额由袁娥继承,张鹏放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条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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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