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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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国土资源执法监及违法犯罪查处联动机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28 08:4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日前,市国土资源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铜川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及违法犯罪查处联动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中央要求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明确规定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监察机构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能的同时,应当建立快捷、高效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及执法监察联动机制,以达到及时有效的遏制、查处国土资源违规、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国土资源遭受非法侵害,共同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目的。 
   《意见》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务院《执行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土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关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等《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意见出台后将对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长效机制建设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网络编辑:国土局执法局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