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陕西瑞芙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土地登记的审核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表),若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铜川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