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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稳定的
通知

来源: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9-08 17:1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

近期,省厅在对基层开展安全督导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个别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还存在着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缺乏、管理环节疏松、应急处置不到位、执法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尤其是当前地质勘查活动正在全面展开,且时值汛期,天气地理情况多变,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煤矿保供任务紧迫,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稳定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 省消安委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火灾及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守土有责不出事,确保平安保稳定;要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以万全之策做到万无一失;要瞪大眼睛,未雨绸缪,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坚决防止发生各类“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要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在部署、检查、落实工作全过程,切实把“三个必须”的责任链条拧紧拧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深入分析风险隐患根源,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并确保全面执行,真正将安全生产作为“国之大者”抓紧抓实。

二、坚持党政同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坚决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机关安全防范工作;要充分认识夏季高温天气,各类火灾事故易发高发的特点,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近期火灾及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紧盯关键区域、敏感位置、薄弱环节,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保障机关办公场所安全平稳运行;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指导地质勘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源头治理和规范操作,加强监督管理和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突出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持续开展“煤矿超层越界开采”“打非治违”、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矿产资源领域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私挖盗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深刻吸取近期火灾及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办公区重点部位、要害部门、关键岗位,积极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查找问题死角,不断加强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落实安全防护保障,强化应急处置措施。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执法,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五十条具体措施,“严”字当头“打非治违”,重拳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矿山安全隐患,坚决克服监管不到位、执法检查形式化等突出问题;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百日行动”,坚决守好不发生重大事故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和良好效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