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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长江黄河流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发布时间:2022-07-15 10:5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长江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认真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导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助推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部决定公开通报长江黄河流域18起土地违法案件和30起矿产违法案件。

18起土地违法案件,主要涉及企业或个人未办理用地手续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分别是:

1.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王某某等人破坏耕地案

2021年4月,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日常巡查发现,王某某等5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滨湖街道塘甸村耕地35.50亩倾倒淤泥渣土。2021年4月,南太湖新区分局立案调查。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鉴定认为耕地种植条件重度损毁。由于涉嫌犯罪,南太湖新区分局2021年5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杨某等人非法占地案

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杨某等3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濮塘镇凤山村土地9.61亩(永久基本农田9.02亩)建设厂房。由于涉嫌犯罪,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6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8月,花山区法院判决杨某等3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涉案人员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涉案人员齐某星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涉案人员齐某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某、齐某星、齐某生对其施工作业毁损的土地共同承担复垦费用27.72万元。

3.江西省余干县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6年6月至2019年11月,江西省余干县某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古埠镇南岗村耕地23.23亩硬化地面堆放建筑材料。2019年11月,余干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由于涉嫌犯罪,余干县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7月,婺源县法院判决该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涉案人员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涉案人员程某荣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因在对该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调查过程中,程某红和李某某帮助张某某、程某荣伪造证据,婺源县法院以伪造证据罪判处程某红、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4.河南省洛阳市某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栾川县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2年至2018年,洛阳市某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栾川县某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新安分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石寺镇、北冶镇耕地57.33亩(永久基本农田56.93亩)采矿。2021年4月,新安县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37.68万元。因罚款未缴纳,2021年12月,新安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新安县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5月,新安县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河南省洛阳市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6年4月,洛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潭头镇永久基本农田9.2亩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厂房。2020年3月,栾川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7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10月,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该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涉案人员杨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5000元。

6.河南省封丘县某建材有限公司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

2019年3月,封丘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

擅自占用荆隆宫乡土地26.42亩(永久基本农田24.74亩)取土。2020年5月,封丘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同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11月,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该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涉案人员王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该公司罚金10万元。

7.湖北省赤壁市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

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赤壁市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中伙铺镇永久基本农田23.25亩建设水上乐园等设施。2021年3月,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退还土地,限期自行拆除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30.03万元。2021年6月,当事人自行拆除新建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退还土地,因罚款未缴纳,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赤壁市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涉嫌犯罪,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4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湖北省蕲春县某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21年3月至6月,蕲春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彭思镇方港村八组耕地26.08亩(永久基本农田23亩)洗砂、囤砂。2021年6月,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同月该公司自行拆除洗砂生产线并复耕。2021年6月,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湖南省临澧县吴某某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8月,吴某某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停弦渡镇新溪村土地16亩(永久基本农田5.36亩)扩建鱼塘。2020年8月,临澧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1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1年9月,临澧县法院判决吴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10.湖南省桃江县胡某某等人非法占地案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胡某某等3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三堂街镇大屋山村黄狮村民组土地18.83亩(永久基本农田15.7亩)堆填建筑用砂石渣土拟建厂。2018年3月,桃江县原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4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该案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清除所占土地上砂石渣土并恢复土地原貌,桃江县法院2019年11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涉案人员胡某某等3人罚金4万元。

11.四川省泸定县某砖厂非法占地案

2020年8月至2021年9月,泸定县某砖厂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兴隆镇土地13.36亩(耕地11.53亩)建设砖厂。2021年9月,泸定县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同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贵州省石阡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9月,石阡县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花桥镇北坪村、双星村土地58.98亩(永久基本农田41.98亩)建设生态餐厅、停车场、办公用房。2018年11月,石阡县原国土资源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拆除土地上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47.18万元。2019年3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2020年9月,石阡县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贵州省毕节市某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7年11月,毕节市某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水箐镇黄连村土地161.51亩(永久基本农田107.98亩)建篮球场和工棚。2018年7月,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恢复土地原状。2018年11月,七星关区自然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3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2020年3月,七星关区法院判决该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涉案人员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涉案人员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

14.贵州省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贵阳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花溪区土地20.3亩(耕地17.61亩)建设维修厂及仓库。2019年9月,花溪区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6.23万元。2020年5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由于涉嫌犯罪,花溪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1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5.云南省元江县周某某等人非法占地案

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周某某等3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红河街道耕地63.73亩填埋建筑垃圾、建盖停车场及彩钢瓦简易房。2019年1月,元江县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地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于涉嫌犯罪,元江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5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6月,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2020年5月,元江县法院判决涉案人员周某某等3人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白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龙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16.青海省湟中县雷某某等人破坏耕地案

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雷某某等2人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西堡镇丰台沟村耕地52亩采砂。2018年8月,湟中县原国土资源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于涉嫌犯罪,湟中县法院2019年7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雷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46.65万元;判处戴某某罚金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0万。

17.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周某某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2012年1月至2016年8月,周某某非法倒卖河西镇31.26亩耕地使用权。2018年7月,同心县原国土资源局立案调查,10月同心县原国土资源局以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2月,同心县法院判决周某某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因同时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罚金5万元,依法追缴倒卖土地的违法所得62万元。

18.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破坏耕地案

2011年至2019年6月,西吉县某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新营乡耕地114.5亩挖砂。2019年6月,固原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同月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20年3月,西吉县法院判决该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涉案人员马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该公司罚金5万元。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