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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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一季度矿产资源开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4:5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自然资源分局,宜君县自然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市安委会对当前安全工作的要求,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在总结回顾2021年矿产资源开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切实做好2022年一季度矿产资源开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自然资源分局(局)要巩固2021年度开展的各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分析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梳理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一季度矿产资源开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全面的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领导、人员、措施、时间四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各项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高度重视,稳步推进

(一)继续完善机制,夯实责任。各自然资源分局(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机制四覆盖”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与镇(办)的沟通协调,落实镇(办)一级监管人员,完善管理机制,夯实镇(办)一级矿产资源监管责任。

(二)开展回头望,巩固整治成果。2021年全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多项针对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的专项行动,查处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一些违法违规案件,取得了一定成绩。各自然资源分局(局)在开展一季度矿产资源开发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继续坚持好的做法,开展回头望,巩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一季度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指导做好采矿权信息公示工作。各自然资源分局(局)要认真督促指导采矿权人填报公示信息,落实《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文件要求,避免出现漏填、错填、误填等现象,要求采矿权人真实准确填报,自觉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严防无证、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严把节后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关。节后矿山企业将逐步进行复工复产,各自然资源分局(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把复工复产政策关。对煤矿企业重点检查采矿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非煤矿山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开采、采矿证超期开采、越界开采及关闭、停产整顿矿山私自组织生产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不留安全隐患,杜绝因非法违法采矿引发责任事故,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五)抓重点区域排查,严厉查处各类无证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各自然资源分局(局)要加大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杨泉山、新川沟、陈炉、焦坪、崔家沟、太安镇等非法开采易发区、重点区的巡查检查频次。同时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一般区域的巡查检查,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认真履职,严格执法

各自然资源分局(局)要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当前矿产资源监管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防患意识,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法,严明纪律,层层落实责任,不走过场,不做样子,认真组织开展好第一季度矿产资源开发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网络编辑:田海侠
信息审核: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