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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工商局 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5 16:4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是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唤醒消费者自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315日上午,在新区阳光广场,由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牵头,联合新区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烟草局等多家执法单位、公用企业、通讯行业、金融、保险等47家单位参加,围绕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共同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李彬副市长亲临现场指导宣传工作。

  现场设立法律宣传台、消费投诉咨询受理台、假冒伪劣商品鉴别台,设置展板30块。各宣传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提高消费维权的联动力。工作人员积极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消费维权案例,讲解产品辨别真伪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现场解答各类咨询2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网络编辑: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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