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即日起至2026年3月,采取清单式推进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指导主体责任落实。全方位指导督促辖区内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者、网络交易平台三类主体落实责任,要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指导督促相关主体严格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风险警示公示,在显著位置张贴《重点问题品种易检出药物清单》,对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实行批批“双证核验”(进货凭证+合格证明),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产品,批批快检,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市销售。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含供应链企业),规范信息公示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主动公示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合格证明文件,接受社会监督。要求网络交易平台,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平台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同时,督促平台内重点问题农产品销售者公示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是加大监督抽检力度。重点针对14个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加大抽检频次,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处置,并及时通报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协同做好溯源追查工作。
三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与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成效。聚焦重点问题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典型案件查办,切实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