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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开展“生鲜灯”使用专项检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2-10 21: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落地实施,被称为生鲜产品“美颜神器”的“生鲜灯”将在生鲜市场内全面禁用,违反规定者将被警告或处罚。

近日,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对新区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便利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和新《办法》宣贯活动。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对发现此类照明设施(俗称“生鲜灯”)的,执法人员当场予以警告,要求当事人立即改正。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38家,从检查情况来看,通过前期的普法宣传,大多数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均已改正,更换照明设施,但还有个别便利店使用“生鲜灯”,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拆除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18盏。

同时,执法人员提醒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支队将对农贸市场、果蔬便利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回头看”行动,对拒不整改的严肃依法查处,全力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网络编辑:王鸿玮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