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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9-14 22:5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能力和水平,推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高效落实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效防范化解药品领域风险隐患,近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各区县局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开展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先后深入王益骨科医院、铜川矿务局第二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等医疗机构,从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系统建设、能力建设、报告数量、报告质量、宣传培训等方面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针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综合考核评定细则中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要点等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上报人员及医务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对检查中发现的上报流程不规范、制度不健全、人员培训不到位等情况,执法人员现场给予了耐心细致的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




督导组强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是维护药品安全的重要抓手、是加强药品上市后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义务,充分发挥医疗机构报告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要对照考评标准,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风险管控意识,提高风险发现识别能力,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和标准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实处。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石宏伟